平潭城中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网络报名招生工作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
年秋季,平潭城中小学一年级招生,按户籍所在地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8个班计人,若有余下学额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执行电视公开随机摇号分配,额满为止。
二、招收对象
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由当地原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社会事业局批准。
城中小学划片区:东宝、西林、宝林、万宝、南林、东大街(圆盘东50号以后包括50号)、小湖、小湖新庄、西湖、东星、政府路、东林、城东委、东湖(不包括东湖号、号、号、号。)、燕东、下埔、南门、西宝、红湖。
三、报名方式
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也可到学校咨询相关预报名程序。
四、户籍要求户籍迁入原潭城镇时限:年7月1日之前五、网报时间、提供材料
一.片内生:7月1日—7月7日
网络报名家长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户口簿关键页(地址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如:户主是爷爷、奶奶的情况,也要把监护人那页传上)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一)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援鄂医务工作者子女
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
2.台胞子女
台胞及期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可向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提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经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初审后于6月16日前报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3.港澳、外籍及华侨子女
(1)港澳、外籍子女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
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4.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的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或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5.引进人才和挂职干部子女
(1)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
(2)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挂职干部的子女。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6.烈士、见义勇为人员、孤儿(父母双亡)
提供: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7.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适龄儿童(不含智残、聋哑、盲童)。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依申请并经残联审核后安排。
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8.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以及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
提供:被征迁户子女认定申请表、征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号、户口簿。
9.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户籍的在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年6月16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核实。
10.环卫工人子女
年12月31日前工作已满3年且工资关系都在原县环卫所的,现仍在一线岗位工作的环卫工人子女。
提供: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小岛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任教,现仍在小岛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二)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11款的,需于6月10日至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第11款于6月10日前材料上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2.第9款由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审核、汇总。
3.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7类可根据申请安排入学,8-13类照顾对象均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余下学额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若有余下学额,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执行公开随机摇号分配,具体办法如下:1.公布余下学额的学校及余下学额数余下学额数在片内生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安排后,于摇号前予以公布。2.参加摇号入学的条件(1)凡购买平潭商品房或在大城区范围内(详见附件4)有房产证的农村户籍子女,均可申请参加第一轮公开摇号。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2)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的,平潭户籍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余下学额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3)凡参加摇号的适龄儿童只有一次摇号机会,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多报一经查实由被取消当年摇号资格。(4)摇号入围后,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行放弃;没有入围和自行放弃的,可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录取或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3.余下学额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1)第一轮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15日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18日摇号时间:8月6日上午9:00(2)第二轮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12日报名时间:8月13日—8月15日摇号时间:8月18日上午9:00(3)报名方式: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余下学额公布地点:学校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官方网站、平潭电视台等。余下学额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七、招生咨询
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内的家长,做好招生预报名工作。网络预报名期间,我校专门安排了值班人员为家长提供咨询与帮助。
(一)招生平潭城中小学教导处(1号楼三层)
(二)7月1日—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咨询
八、附件
附件:
1.年秋季一年级片区调整过渡一览表
2.平潭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4.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及系统操作指南
平潭城中小学
年6月26日
附件1:
年秋季一年级片区调整一览表
区域
原片区
新片区
东门庄、翠园新庄
城中小学
城东小学
东湖庄号
(海坛金城)
城中小学
城关小学
桂山庄号以后(含号)
城北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农中庄
北门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桂山号
(星海湾)
城东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附件2:
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
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东至环岛路西至坛东大道北至麒麟路南至万宝路(进城路)及以南(包括自来水厂、法院、世界城万宝嘉华、万豪大景城、深溪底等)附件3:
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6月16日前1.农村“二女结扎户”登记地点:区社会事业局公卫家庭处;残疾人子女登记地点:区残联2.第12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汇总报送基教处7月1日一
7月7日
1.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片内生网络预报名2.麒麟小学报名(地点:麒麟小学)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网络预报名7月7日一
7月9日
1-11类政策性照顾登记(地点:区社会事业局基教处)
7月12日-7月13日招生片调整区域内一年级新生,照顾对象申请报名。
7月15日
公布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第一轮余下学额
7月16日一7月18日申请参加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第一轮摇号网络预报名
8月6日
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第一轮摇号
8月12日
公布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第二轮余下学额
8月13日一8月15日
申请参加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第二轮摇号网络预报名
8月18日
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第二轮摇号
8月20日-8月22日
民办小学第一轮报名
8月25日
民办小学第一轮摇号
8月26日
公布民办小学余下学额
8月27日-8月28日
民办小学第二轮摇号报名
8月31日
民办小学第二轮摇号
8月28日一8月29日
农村各小学报名附件4: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一、登录网址
1.电脑端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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